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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國民小學107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

南投縣國民小學107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

一、依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3條暨南投縣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南投縣,年滿五足歲(民國101年9月2日以後至102年9月1日期間出生)之資賦優異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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