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大鞍國民小學
檢核指標 |
學校檢核符合情形 |
對應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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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未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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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能事先公告新生編班作業(含日期地點),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並於學生編班名冊公告後,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級任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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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統一編班 □自行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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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6條 |
2.學校能公告該學年度課程計畫(包含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 |
■已公告 https://daps.ntct.edu.tw/p/404-1077-471677.php?Lang=zh-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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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4點第2款第2目之(1) |
3.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的學生,能通知家長,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學習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的學生,訂有補救措施。 |
■制定通知機制落實預警 ■需協助、未及格設有補救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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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2條 |
4.學校定期評量,以全校行事曆統一安排為前提,紙筆測驗次數,國民小學一年級及二年級,每學期至多2次,三年級至六年級,每學期至多3次。 |
■低中高二次符合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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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7條 |
承辦人員:陳忠裕 業務主管: 陳忠裕 校長:陳忠裕
檢核日期:20241015
備註: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第3條規定:「國民中小學應訂定正常教學自主檢核方式,並定期進行自主檢核。前項正常教學自主檢核,其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